关于组织学生进行期末评教的通知 淄职院质字【2018】22号 各系(院): 依据《淄博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》,学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。现就本学期期末评教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评教时间 6月25日-7月3日。 二、参加人员 各系(院)在校生,本学期实习学生不参加评教。 三、评教内容 对教师的评价项目共有11项:教学态度(5分)、教学内容(25分)、教学方法(15分)、辅导答疑(5分)、作业批改(5分)、课堂管理(5分)、为人师表(5分)、教学效率(5分)、教学效果(30分)、优点、不足及建议。 四、评教方式 通过我院自行开发的评教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。 五、授课情况核对 任课教师请及时使用个人CRP账号及密码以“教师”身份登陆评教系统http://jw.zbvc.cn/pingjiao查看本学期授课情况,如授课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2348624)。 六、评教程序 1.进入评教系统界面并登录 校内可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://10.0.2.165/pingjiao显示登录界面。 校外可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://jw.zbvc.cn/pingjiao显示登录界面。 在登录界面输入学生个人CRP系统中的学号及密码,选择“学生”身份,点击“登录”进入评教系统。 2.核对课程信息。登入评教系统后,请首先核对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信息是否正确。如课程信息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2348624),如没有问题请点击该页面下方红色字体标示的“下一步”,进入应评教师列表页面。 3.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赋分。界面显示任课教师信息,请点击每位教师所对应的“评教”栏进入评教页面,按照评价项目和内涵解释,对教师进行评价赋分。请阅读每一项目的具体内涵,然后点击该评价项目分值栏下拉箭头,选择确定该教师该项目的分值。对9个评价项目赋分完毕后,请将该任课教师的优点、不足及建议填写在“优点”、“不足及建议”栏内。对11个项目赋分及填写完毕后,请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完成对该教师的评教。依照上述程序,依次对所有应评教师进行评教。 七、评教注意事项 1.要对所有应评教师进行评教,保证教师列表页面“未评教教师”数为0。 2.对每位任课教师各评价项目赋分完毕后,必须填写“优点”、“不足及建议”两部分,如不填写,评教结果将无法提交。 3.赋分及填写完毕后,请认真核对并确认分值及文字内容,核对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按钮。 八、评教结果查询 1.各系(院)主任、副主任可使用个人CRP账号及密码以“部门”身份登陆评教系统,查看本部门学生参评情况及评教结果。 2.任课教师可使用个人CRP账号及密码以“教师”身份登陆评教系统,随时查看优点、不足及建议,评教结束后,可以查看总成绩。 3.使用“教师”或“部门”身份登录的,如使用IE浏览器,IE浏览器最低版本应为IE8。 九、工作要求 1.各系(院)要高度重视,安排到位,责任到人,各班级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说明,按时完成评教。 2.各系(院)应确保学生参评率在70%以上,杜绝替代评教现象。 3.评教提交结果不记录或公示个人信息,请学生根据真实情况公平公正的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。 4.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系(院)组织评教情况进行跟踪督导。
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|